2022年1至3月,全国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检察长会议部署,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忠诚履职,勇于担当,依法严厉惩治妨害疫情防控犯罪,为打赢疫情防控总体战、狙击战、贡献检察力量,充分运用政治智慧、法律智慧、检察智慧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全面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深入开展。”现将主要办案数据公布如下:
一、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1. 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
2022年1至3月,本院共审查逮捕审结人数8人,同比下降75.76%;不批准和不予决定逮捕5人,同比增长150.00%;不捕率为62.50%,同比上升56.44个百分点。
2022年1至3月,本院共审结起诉人数40人,其中决定起诉34人,同比下降56.96%;不起诉6人,同比上升20.00%,不诉率为14.63%,同比上升8.68个百分点。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35人,占同期审查起诉案件审结人数的87.50%,比去年同期适用认罪认罚比率下降7.74个百分点。
本院刑事案件比为1:1.07。
2.刑事执行检察情况
2022年1至3月,本院向监狱、看守所监管活动提出监督意见数2件,书面意见采纳2件,监狱、看守所监管活动书面监督意见采纳率为100%。
2022年1至3月,本院提出监外执行监督意见6件,采纳6件,监外执行书面意见采纳率为100.00%。
二、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1.民事支持起诉情况
2022年1至3月,本院共受理支持起诉案件2件。
三、公益诉讼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1.立案情况
2022年1至3月,本院共立案办理3件,同比下降62.50%。
四、控告申诉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2022年1至3月,本院受理来信来访等共计2件,同比上升100%。
五、其他重点工作主要办案数据
1.检察听证工作情况
2022年1至3月,本院共听证3件。
2.社会治理及其检察建议制发情况
2022年1至3月,本院发出检察建议(社会治理及其他)1件,同比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