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途径推进案件信息公开系统顺畅运行取得初步成效
案件信息公开系统,是检察机关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强大载体。潞城院采取多项措施,积极推进案件程序性信息、法律文书及重要案件信息发布,初步形成有效的倒逼机制,提高检察人员严格规范文明司法水平。
一是强化保障,确保系统顺畅运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政治部、案管、技术、保密和业务部门等组成的组织机构;配备外网计算机、刻录机、开通外网专线;案管部门配备既熟悉业务知识,又熟悉计算机知识的检察人员专职负责案件信息的审查把关和导入导出工作;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试行)》及省院相关规定,并制定出台权责明晰、分工具体、配合协作的实施意见,及时做好系统顺畅运行的各项工作保障。二是加强监督,确保系统数据准确全面。案管部门主动增强监督意识,对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案件登录不规范的情况加强流程监控,确保案件信息原始数据填录规范、流程操作及时。三是严格审核,从严把握信息公开尺度。案件信息公开工作社会关注度高、法律性政策性强,确定案件公开范围。成立了重要案件信息和法律文书公开审查小组,负责对需要公开的信息和文书进行事前审查,对公开的案件信息进行层层把关;建立重大、敏感案件以及上级院交办、督办、指定管辖的案件上级院审批和保密审查等工作制度,确保了网上公开数据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四是讲求实效,实时更新案件信息内容。我们严格按照规定,将正在办理案件的程序性信息及时从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导入到案件信息公开系统中去,保证人民群众能及时、全面、准确地获得需要的信息。
目前,我院案件管理部门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法律文书,重要案件信息发布共191件次。积极回映群众关切,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有力维护了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
(第二检察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