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检印发检察机关依法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典型案例(第一批),我院报送的郭某刚危险驾驶、妨害公务案入选。
醉驾入刑以来,我院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严格办理了一批醉驾案件,酒驾醉驾治理成效显著,“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法治观念逐步成为我区人民群众共识,本次入选的郭某刚危险驾驶、妨害公务一案为我院办理的醉驾典型案例之一。日前,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进一步完善了立案与侦查、刑事追究、快速办理、综合治理等方面规定,我院第一时间加强学习贯彻,并积极组织检察办案人员讨论交流,确保更加准确执行该《意见》。
下一步,我院将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惩治与预防相结合,在依法严厉打击酒驾醉驾犯罪行为基础上,充分运用检察建议促进酒驾醉驾社会治理,以更实履职担当预防和减少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