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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
时间:2015-05-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根据高检院、省、市院《关于开展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院党组决定,从2014年9月起,在全院集中开展为期六个月的“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加强党性修养为核心,以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为主线,以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为目标,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主要内容,以制度机制建设为基本抓手,以政法机关和身边发生的腐败问题为反面教材,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努力建设风清气正的检察机关和为民务实清廉的检察队伍。

  二、基本原则

  要立足检察工作实际,在“五个坚持”上下功夫,扎实开展专题教育活动。

  (一)坚持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在前一阶段学习的基础上,强化教育培训,坚持不懈地用讲话精神武装思想,指导行动,进一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信念,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和法治建设道路。

  (二)坚持与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把专题教育活动作为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和有效抓手,坚持真查真改,即查即改,立行立改,狠抓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确保取得实在效果。

  (三)坚持与检察机关“坚守职业良知、践行执法为民”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结合起来。把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作为深入推进专题教育活动的特色实践载体,紧扣检察职业良知的基本内涵、践行要求、保障措施,开展深入学习讨论,教育引导检察人员自觉坚守职业良知,模范践行执法为民。

  (四)坚持与深化检察改革结合起来。以深化检察改革为契机,大力加强制度建设,对容易发生违法违纪和腐败问题的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环节,进一步健全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严格抓好制度落实,真正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

  (五)坚持与促进检察业务工作结合起来。要统筹抓好专题教育实践活动与当前各项业务工作,进一步强化部署,强化措施,强化责任,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确保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三、目标任务

  (一)坚定政治立场,增强政治定力,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坚守职业良知,牢牢筑就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自觉遵守党章,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和各项检察纪律规定,坚决反对一切消极腐败现象。

  (三)落实好“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决克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抓业务交工作多,对反腐败任务交得不够等现象,切实增强执政党的忧患意识、廉政意识和风险意识,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

  (四)完善制度机制,提高制度执行力,使信念坚定、严于自律、廉洁奉公成为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具有检察机关特色的廉政文化氛围更加浓厚。

  四、组织领导

  为了保证活动的有效开展,成立“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领导组。

  组  长:王慧琴 (党组书记、检察长)

  副组长:李勤政 (党组成员、常务副检察长)

  侯艳艳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王志荣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魏翠芬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路水生 (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

  郭秀明 (党组成员、反贪局局长)

  李  蕾 (检委会专职委员)

  徐  晖 (检委会专职委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办公地点设在研究室,常建党主任具体负责我院专题教育活动日常工作。各部门要指定一名负责人,具体组织本部门专题教育活动。

  五、方法步骤

  专题教育活动自2014年9月开始,至2015年2月前结束,主要抓好“学习教育、深化认识;深刻剖析、细对笃照;立整立改、固化成果”三个环节工作。

  (一)动员学习教育阶段。重点抓好学习宣传和思想教育,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消除错误思想。

  1、动员部署。9月15日前,按照省、市院的部署,在认真梳理突出问题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突出实践特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大会对专题教育活动进行动员部署。9月16日前将专题教育活动具体实施方案报市院政治部。

  2、明确重点学习内容。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党章和党的十八大报告,以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及检察机关各项纪律规定,高检院编辑出版的《有理想有能力有担当有操守——新时期检察英模风采录》。结合本部门实际,在必读材料的基础上,确定自选学习资料。采取集中学习、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组织演讲比赛等形式进行。

  3、开展学习讨论。重点围绕专题认真开展学习讨论活动:

  (1)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点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六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分析讨论如何增强党性修养,坚决做到对党忠诚、廉洁从政。

  (2)结合政法机关严重违法违纪案件和身边的违法违纪甚至腐败问题,分析讨论他们为什么会信念丧失,违法违纪甚至滑向违法犯罪深渊,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3)对照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各项廉洁自律规定,分析讨论如何约束自己行为,管好家属和身边的人,严守纪律规定,做到言行一致,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4)组织开展“坚守职业良知、践行执法为民”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围绕曹建明检察长提出的坚守检察职业良知的基本内涵和践行要求,分析讨论如何做到坚定理想信念、执法为民、捍卫法治、坚持公平公正、清廉如水,筑牢检察职业道德职业素养职业精神的根基。

  院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学习制度,在个人自学的基础上,组织党员干部每两周至少集中学习研讨一次,也可结合实际进行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5天。

  (二)对照检查和查摆问题阶段。按照党章、党风廉政建设和检察机关各项纪律规定,对照检察职业良知的践行要求,认真进行党性分析和自我剖析,查找廉政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1、组织自查自纠。在学习教育的基础上,组织党员干部结合剖析腐败案例,从党组织建设和党员干部两个方面,查找理想信念、政治纪律、检察职业良知以及廉政“风险点”,包括政治思想、纪律作风、业务工作、监督管理、制度机制等各个侧面,深挖问题产生的根源,边查边改、立行立改。

  2、开展交心谈心。围绕加强党性修养、党风廉政建设和坚守检察职业良知,班子成员之间、院领导与分管的部门主要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与本部门党员干部要逐一谈心。本着真诚坦诚,与人为善,团结和谐,携手共进的原则,多做自我批评,实事求是指出问题,善意提出意见建议。

  3、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年底前,院党组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坚持整风精神,围绕“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坚守职业良知、践行执法为民”主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以诚相见,开诚布公,推心置腹,点到问题实质、触及灵魂深处,确保每名同志有触动,有收获,有提高。

  (三)完善制度和整改提高阶段。重点针对党性党风党纪、执法办案、检察职业良知和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解决对策,制定和落实整改方案,注重从制度机制上解决问题、巩固成果。

  1、制定整改方案。针对查摆出来的理想信念、政治纪律、检察职业良知和廉政“风险点”等突出问题,结合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单位“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和第一批活动单位深化整改工作任务落实,研究制定整改方案。

  2、签订廉政责任书、承诺书。院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部门负责人,分别签订廉洁从政责任书,落实监督管理责任。党员干部职工签订廉政承诺书,就严格自律、廉洁从政向组织作出承诺。

  3、完善和落实管理制度。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持用好的制度管人、管事、管权,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干部人事管理、廉政谈话、内部执法监督制约等制度,从源头上防止不廉行为,杜绝不正之风。

  4、活动总结。全院要对开展“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和“坚守职业良知、践行执法为民”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情况进行检查考核,主要看:专题教育活动和学习讨论活动各环节部署的工作任务是否扎实到位、完成落实;检察队伍的党性是否得到增强、守纪的自觉性是否得到提高、廉洁从政的意识是否得到强化,是否有效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查摆出的问题是否已制定了整改方案,或整改到位;检察队伍廉洁从政风气是否改进,人民群众对检察队伍的满意度是否提高。检查结果要纳入评比和年终考核。必要时,可以开展“回头看”活动,对不合格人员进行补课。

  要坚持时间服从质量,坚持从实际出发,注重实效。2014年12月20日前,将开展专题教育活动总结报告市院。

  六、有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深入开展“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是检察机关坚决贯彻中央决定、确保中央号令在检察机关不折不扣得到执行的实际行动和重要举措,是全面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本质要求和内在需要,是建设党和人民满意的过硬检察队伍的有效抓手和重要保障。切实加强党性修养,强化纪律意识,树立法治观念,坚守职业良知,永葆清廉本色。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检察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政工部门统一协调,领导组办公室加强对各业务部门沟通协调。认真组织实施,推动专题教育活动深入开展。找准各自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目标要求和办法措施。领导组办公室实行面对面指导,对工作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的及时督促,确保专题教育活动扎实进行。

  (三)创新形式、注重实效。

  要积极创新活动载体和形式,采取集中培训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专题辅导与座谈讨论相结合等方式,紧紧围绕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建设实际,通过举行“新任检察官和晋级检察官”宣誓仪式,开展检察职业良知征文比赛,举办“检察职业良知”研讨会,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参与专题教育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确保专题教育活动取得实效。在搞好正面教育引导的同时,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观看廉政教育专题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通报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案例等,深入开展警示教育。

  (四)结合实际、统筹兼顾。

  开展专题教育活动要结合实际,通过活动达到正风肃纪、促进工作的目的。要紧密结合实际,把开展专题教育活动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争创职业道德模范”活动结合起来,与实施“阳光检察工程”结合起来,与推动当前各项检察工作结合起来,与深化检察体制改革结合起来,要坚持科学安排,妥善处理好工学矛盾,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要高度重视对专题教育活动的宣传报道,充分运用检察宣传阵地和新媒体,大力宣传检察机关开展专题教育活动的新举措、新进展、新成效,结合开展“争创职业道德模范”活动,选树一批在专题教育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加强专题教育活动的宣传报道和信息报送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工作氛围,把专题教育活动不断引向深入。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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